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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市教育局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2023年寒假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寒假期間是中小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的高峰期,各縣(市、區(qū))要進一步深化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維護中小學生合法權益。
《通知》提出,各縣(市、區(qū))要著力加強安全管理,切實規(guī)范招生宣傳。要全面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安全隱患排查,通過自查自糾、重點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安全隱患,對排查發(fā)現(xiàn)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未經(jīng)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合格,不得開展培訓業(yè)務。校外培訓機構嚴禁發(fā)布虛假招生廣告或借用“名?!薄懊麕煛钡雀拍钸M行招生宣傳,嚴禁對升學、考試通過率或培訓效果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證性承諾。各地要加大對招生宣傳工作的檢查力度,依法依規(guī)從嚴查處違法違規(guī)宣傳行為。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qū))要重點斬斷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以及與中小學在職教師之間的利益關聯(lián),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聯(lián)合辦學、聯(lián)合舉辦選拔性考試或把培訓學生的考試成績等信息提供給中小學校作為招生入學、分班依據(jù)的行為,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聘請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兼職任教、從事或變相從事介紹生源的行為。要通過網(wǎng)站、報紙、微信公眾號等及時將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及上年度年檢結果向社會公示,保障公眾知情權,引導家長和社會自覺抵制不合規(guī)的校外培訓機構。
此外,《通知》提出,所有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確保國家、省、市級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把入口關,師生以外的任何人員嚴禁入內(nèi);嚴格落實掃碼、戴口罩、測溫、通風消毒等措施;培訓時間不得晚于20:30。校外培訓機構教職員工在開班授課期間嚴禁離梅和組織、參與聚集性活動;要引導學生家長不得在附近聚集,即接(送) 即走。
(梅州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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